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科技部监督司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

2024年11月26日 16:32  点击量:

       为引导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以下统称“科研单位”)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2023年12月,科技部监督司组织编写了《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提出,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参考文献等,明确划出了具体边界。同时,强调科研人员应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研究活动的全过程。


      附件:1.《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03)》

              2.关于《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解读




下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师德师风监督员管理办法

联系地址:中国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爱民街49号 邮编:010051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