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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王某勇等19人作出丧失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处理的决定的公告

2024年12月05日 17:30  点击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王某勇等19人作出丧失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处理的决定》(冀教人〔2021〕8号)对王某勇等19人作出了丧失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处理的决定。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9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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