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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2015年06月30日 15:03  点击量:

(一)政治坚定

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和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遵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勤于学习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自觉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四)科学管理

积极探索和掌握高校管理服务工作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五)优质服务

自觉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基层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六)育人为本

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自觉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七)廉洁奉公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八)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胸襟开阔,尊重同志,互帮互学,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共同营造和谐工作环境,共创文明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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