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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聚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打牢教育强区基点 | 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厅长笔谈


2024年10月16日 09:00  点击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这是对基础教育在建设教育强国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重大论断。建设教育强国,需要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基点作用,深化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人民教育》特别推出“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厅长笔谈”栏目,聚焦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指导下,邀请各省(区、市)教育厅厅长笔谈在系统谋划教育强国建设中如何进一步明确基础教育的战略定位、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今天,一起来看内蒙古自治区如何用系统观念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有效推进基础教育提质升级——

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在建设教育强国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点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坚持用系统观念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教育质量观,有效推进基础教育提质升级。

一、全面系统推动扩优提质

加强顶层设计,确定工作目标,把牢工作方向,统筹推进工作。2023年9月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7年,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大幅增加,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中有升,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基本实现全覆盖,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2024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实施“优质资源扩容”“课程教学提质”“教育队伍强基固本”“教研质量提升”“素质教育提升”“基础教育改革攻坚”六大行动,从优质资源扩充、内涵提质增效、落实改革攻坚任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二、全力提升教育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持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明确要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力度统筹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推动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2024年下达资金支持126所幼儿园、578所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计划到2027年底每个有需求的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二是教育投入“只增不减”。2019年起将本级学前专项资金增加到5亿元。2022年起在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600元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年生均奖补600元,实际达到1200元。据统计,2022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较2021年增长6.35和3.66个百分点。

三是有序推进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聚焦缩小办学水平差距,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全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达到386.92万平方米,图书490.7万册,仪器设备总值7.98亿元,较十年前生均教学用房面积提升1/3,生均仪器设备值增长约4.5倍,大班额、大通铺等问题基本解决。城乡、校际差距逐渐缩小。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间、学校间共享。

四是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配置。通过支教帮扶、结对共建、强引外援等方式,持续强化师资配置。每年统筹优质学校选派1000多名教师对薄弱学校开展组团式支教帮扶。2023年利用名校长名师工作坊招收受援学校教师学员,开展11500余次教研活动。2024年拟启动新周期校本、旗县、盟市、自治区四级教学基本功比赛,开展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选拔培育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300名。

三、全力推动教育教学领域重点改革

一是有序推进质量评价改革。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每年认定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100所左右,进一步激发各地加大学前教育改革力度、提升科学保教质量的积极性。完善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拟制定幼儿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细则,启动应用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价监测平台。

二是持续提升“双减”工作水平。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围绕校内提质减负要求,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印发小学、初中教学基本要求和课程教学管理规范,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国家课程标准实施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加强教研指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工作,全区审批备案的2647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实现100%压减,各地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700余起。

三是稳妥推进中高考改革。2023年,全区初中毕业生中考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门涉国家统编教材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首次实行“一张试卷考试”。持续完善中高考改革的措施体系,2024年初中地理和生物结业考试、2025年中考纸笔考试科目实行全区统一命题。持续优化升级高考综合改革从报名、考试到填报志愿、录取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做好选课走班、生涯规划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是素质教育成效显著。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2023年全面推动12个盟市与高校共建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145所大中小学、教研机构联合开展课程开发、集体备课、教改研究。设立123个“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发布12个盟市红色研学地图和110个红色地标,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红领巾寻访记”等研学品牌。强化体美劳教育。组织全区14000余名体育教师全员线上培训,聘请专家及优秀教师制作490节培训课程,为全面提升自治区体育与健康课程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合并举办大中小学艺术展演,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53所高校,推动大中小学美育一体化发展。出台全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指南,明确各学段劳动课程内容清单。

五是数字化赋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明确试点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任务清单。形成“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五级融通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依托平台实施国家统编教材“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四级全学科线上备课活动,建设教研共同体,帮助薄弱学校解读课标、分析教材、改进课堂教学,建设优质教学资源。

四、全面优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教师资质与配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宣传、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落实“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民同招”政策。加大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随迁子女实行“零门槛”“无障碍”入学。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推行入园入学高效办理一件事,有效解决家长入学工作中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

二是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点指标”和“基本均衡差异系数”两项监测,建立预警提醒制度,逐县逐校逐项整改提升。指导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积极探索“全程创建、全域创建、全员创建”的工作路径,构建一体化决策部署、城乡一体化扩优提质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构建指导纲要》,构建家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全区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拓展家庭教育线上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公益线上直播讲座。2024年拟制定出台自治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意见,同步制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规范家访制度等配套文件,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良好氛围。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文章来源 | 人民教育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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